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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7章 首战即决战(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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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廷要攻打东突厥的消息,自然是瞒不住人的。

    长安城的大街小巷,茶楼酒肆,到处都是议论之声。

    有人担忧不已,突厥实在太强了,从北周到隋朝,中原就没少受他们的气。

    大唐立国之后,也是...

    龙首原的枫叶在夕阳下燃烧得愈发炽烈,仿佛整座山头都浸在熔金里。李承乾踏出理工院大门时,靴底还沾着未干的泥浆——方才在实验田边蹲了半刻,亲手扒开一垄刚施过肥的粟苗根部,看那须根如何如蛛网般密密扎进松软黝黑的土中。他指尖捻起一撮土,在指腹间揉开,细嗅那微腥带甜的气息,那是腐殖质与磷钾钙离子交融后独有的、近乎生命的气味。

    身后传来一阵急促脚步声,宴归舟追了出来,青布短褐下摆沾着几点灰白粉末,是今日刮釜底时蹭上的化肥残渣。“殿下!”他气息微喘,从怀中掏出一只油纸包,层层揭开,露出三枚枣核大小、泛着青灰光泽的硬块,“今早新焙的磷矿粉,按您说的‘低温煅烧+酸浸’法子试了七炉,成色比前日纯了三分。”

    李承乾接过,指尖一触便知分量——轻而致密,断面有细密结晶纹路。他将其置于掌心,对着西斜的日光眯眼细看,光线下隐约浮起一层极淡的虹彩。“酸液浓度降了多少?”

    “从原先的三成提至四成二,但不敢再高。”宴归舟喉结滚动,“昨日第七炉,铜签蚀穿了两支,幸而提前换了陶管。”

    李承乾点点头,将矿粉小心包好塞回他手中:“明日起,改用铅釉陶罐盛酸液,内壁再涂一层生漆。另拨十名工匠专事陶器烧制,窑温必须稳在一千一上下,差五度都不行。”他顿了顿,目光扫过理工院朱漆大门上新挂的“河南王赐书院”匾额,声音压低,“书院首批学童,明日辰时在东厢集齐。你亲自点名,凡父母为匠籍、识得百字者,皆可入。”

    宴归舟浑身一震,眼眶霎时红了。匠籍子孙世代不得应试、不得科举、甚至婚嫁都要经官府勘验黄册——如今竟能堂而皇之坐进书院?他张了张嘴,却只发出一声哽咽似的抽气,重重叩首,额头抵在冰冷石阶上,青砖缝隙里钻出的几茎枯草擦过他额角。

    李承乾没扶他,只抬手拍了拍他肩头沾的灰,转身走向停在阶下的马车。车帘掀开一角,长孙皇后正含笑望着他,膝上摊着一卷《齐民要术》,书页边沿已磨出毛边,朱砂批注密密麻麻爬满空白处。“承乾,”她声音温润如秋泉,“方才在实验室,我见你教那几个孩子辨认硫酸蚀肉之痕时,说‘万物相克,亦相生’。这话说得妙。”

    李承乾躬身入内,马车缓缓启动。窗外枫林如火,窗内烛火初燃。长孙皇后合上书卷,指尖抚过封皮上烫金的“理学初稿”四字——那是李承乾昨夜亲手题写的样册,尚未刊印,仅此孤本。“你父皇闭关半月,朝中诸事由房相杜相分理,倒也安稳。”她忽然道,“只是魏征今早递了密折,言及岭南道三州上报旱情,稻田龟裂,百姓掘地三尺不见水脉。吏部拟调工部水曹主事前去勘验,魏征却说……”她顿了顿,目光如静水深流,“他说,若真能治旱,何不请玄玉真人亲往?”

    李承乾垂眸,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腰间一枚铜牌——那是理工院匠人所铸,正面浮雕齿轮与麦穗缠绕,背面阴刻“格物致知”四字。铜牌边缘已被磨得温润发亮,像一块被岁月反复擦拭的玉珏。

    “母后以为呢?”他问。

    长孙皇后未答,只将《齐民要术》翻至一页,指着其中一段:“你看此处,《种芋篇》载‘芋性喜湿,然根畏涝,故须高垄覆沙,引水如梳齿’。又说‘沙性疏而蓄热,春冻解早,芋芽破土便疾’。”她指尖点着墨字,声音轻缓如絮,“同是治旱,有人求雨于龙王,有人凿井于千仞,而玄玉真人……”她抬眼,烛光在她瞳仁里跳动,“他教百姓在田埂上挖出梳齿般的浅沟,沟底铺河沙,沙下埋陶管引山泉暗流。水渗沙中而不积,根吸润而不溺——此非求天,实乃夺天之机。”

    马车驶过曲江池畔,水面倒映着漫天红霞,碎金粼粼。李承乾望着水中晃动的云影,忽想起幼时在太极宫后苑,父皇曾带他看过一座废弃水车。那时李世民指着锈蚀的木轮说:“承乾,机关朽烂易修,人心淤塞难通。水车转得再快,若渠口被淤泥堵死,终是白费力气。”彼时他懵懂点头,如今才彻悟——所谓“淤塞”,何止是沟渠?是律令滞涩的关节,是户籍盘错的藤蔓,是士族私占的山林,是佛寺隐匿的田产……更是那些跪在先农坛上、把“玄玉真人”喊作神明的百姓心中,那一层薄如蝉翼却坚逾玄铁的认知之茧:他们信神迹,却未必信人智;敬仙丹,却难容方士;捧琉璃为圣物,却不知坩埚里翻腾的是凡火与矿砂。

    次日辰时,理工院东厢院内已聚了六十三名孩童。最大的十五岁,赤脚踩着一双补丁摞补丁的麻鞋,手背裂口结着紫黑血痂;最小的不过九岁,怯生生攥着母亲连夜缝的蓝布书袋,袋口还缀着半片干枯的艾叶——那是村中巫婆给的“避邪符”。宴归舟肃立阶上,手持名册高声唱名,每念一人,那孩子便向前一步,深深揖拜。当念到“崔十七”时,人群里一个瘦小身影猛地抬头,左颊一道蜈蚣似的旧疤蜿蜒至耳根——正是去年冬日为抢一口赈粮,被衙役鞭梢扫中的印记。

    李承乾缓步上前,未穿王袍,只着素青直裰,腰间悬着那枚铜牌。他示意宴归舟退下,自己拿起案上一方粗陶砚台,又取过三支毛笔:一支狼毫锋锐如剑,一支羊毫柔韧似柳,一支竟是用竹丝捆扎的简易笔。“今日第一课,不写不读,只看。”他将三支笔并排置于砚台之上,又舀起半勺清水注入砚池,“你们说,哪支笔最能吸墨?”

    孩童们面面相觑,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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