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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23章 他们……落选了?(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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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傅却不再多言,只将那册子推到余桦面前,又从柜台下取出一把黄铜小尺,尺身刻着细密的“分、厘、毫”:“明日此时,您带卡来。我给您量尺寸,也量量这匣子的‘心距’——卡与匣之间,留多少空隙,才不憋屈,又不晃荡。太紧,伤卡;太松,失敬。”

    余桦郑重接过那把尺,黄铜冰凉,却仿佛带着体温。

    三天后,他带着两套全新未拆封的“典藏版”登门。老师傅果然没用寻常工具,而是先取一张薄如蝉翼的云母片,覆在卡面,对着天光细细观察暗纹走向;又用放大镜逐张检视微缩文字的位置与清晰度;最后,竟取出一支极细的羊毫,蘸了极淡的朱砂,在每张卡背面编号旁,点了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微点——“这是我的‘戳’,往后这匣子里的卡,凡经我手,皆有此记。不为防伪,为存念。”

    匣成之日,恰逢倒春寒。余桦抱着两个沉甸甸的榆木匣走出墨痕斋,风卷着柳絮扑在脸上,又痒又凉。他站在琉璃厂街口,望着灰墙黛瓦间飘摇的杏花,忽然觉得这匣子沉的不是木头,是某种沉甸甸的托付——托付给时间,托付给同行,托付给所有曾被故事照亮过的眼睛。

    回到七合院,他没急着收拾行李。先泡了壶酽茶,坐在枣树下,把金庸那封亲笔信铺在膝头,就着夕阳余晖,又读了一遍。读到“共证华语叙事之生生不息”时,他端起粗瓷碗,喝了一大口滚烫的茶,喉头一热,眼眶也热。

    第二天清晨,他破例早起,推开院门,拎着水桶去胡同口的压水井打水。井绳吱呀作响,冰凉的井水喷涌而出,溅湿了他的裤脚。邻居王大爷蹲在墙根下晒太阳,见状打趣:“哟,余作家今儿亲自打水?莫不是要去香港拜码头,先洗洗晦气?”

    余桦抹了把脸上的水珠,笑道:“不洗晦气,洗笔。”

    王大爷一愣:“洗笔?”

    “嗯。”余桦仰头看着枣树枝头初生的嫩芽,声音很轻,却异常清晰,“笔太燥,得用井水沁一沁。不然到了香港,写不出真东西。”

    四月三日,北京机场。

    余桦没坐单位派的车,也没让陆浙生派人来接,只背着一个洗得发白的帆布包,里面除了换洗衣物,便是那两方榆木匣。他过安检时,工作人员好奇地瞥了眼匣子:“老师,这……是工艺品?”

    “算是吧。”余桦笑笑,“装故事的。”

    登机口广播响起,他最后望了一眼首都机场巨大的玻璃幕墙——倒影里,他穿着洗旧的蓝布中山装,头发被风吹得微乱,帆布包带子勒进肩头,身后是川流不息的人群与轰鸣的钢铁巨鸟。那身影单薄,却奇异地与墙上一幅巨幅广告重叠:广告画里,一个执剑少年立于云海之巅,衣袂翻飞,目光灼灼刺向远方。

    余桦忽然明白,金庸邀请的从来不是“余桦”,而是那个在文化馆油印机旁熬夜改稿的青年,是那个在南方小城出租屋里被退稿信砸得抬不起头的“残墨”,是那个攥着五万块授权费却执意要入股的、笨拙又固执的创作者。

    飞机腾空而起,舷窗外,华北平原渐渐缩小,化作一片苍茫的褐色与青绿交织的版图。余桦闭上眼,指尖无意识摩挲着帆布包粗糙的纹理。他想起陆浙生说过的话:“咱们做的是能收藏的东西。”想起莫言涮肉时喷着酒气的调侃:“十万一套,够买七合院了!”想起刘振云摸着下巴的笃定:“青春无价,承载青春记忆的东西,说不定真能值点钱。”

    值不值钱,他其实并不真的在乎。

    他在乎的是,当十年后、二十年后,某个孩子从旧铁皮盒里翻出这套泛黄的卡片,对着上面“杨戬”的微缩签名和荧光八卦符文反复端详时,会不会突然抬头问妈妈:“这个叫余桦的叔叔,他小时候,是不是也这样攒钱买小画片?”

    会不会有那么一刻,时空被一张薄薄的卡片悄然击穿?

    飞机平稳巡航,机舱内灯光柔和。余桦从帆布包侧袋掏出一个硬壳笔记本,翻开崭新的一页,铅笔尖悬停片刻,终于落下:

    “四月三日,晴。赴港。匣中三百六十张卡,非为炫耀,乃证一事:

    纵使时代如洪流奔涌,总有人俯身拾起散落的火种,

    用纸、墨、光、胶,

    一寸寸,重新钉牢我们失落的神话。

    ——余桦 记于万米高空”

    铅笔字迹干净利落,力透纸背。他合上本子,窗外,云海翻涌如墨,一轮初升的朝阳正奋力刺破云层,将万道金光泼洒在无垠雪白之上。那光,锐利,温暖,不容置疑,仿佛亘古以来便如此燃烧,只为等待这一刻,为某个执拗的、相信故事的人,劈开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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