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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六章首战告捷,杰尔达多的崇拜!(求v收,求鲜花,求评价票)(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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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这首侠客行,绝对是描写豪侠之风最为上乘的诗句,在后世著名的武侠小说作家金庸都是引用过的,赞不绝口,堪称千古绝唱,无出其右者。

    而李祐以剑做笔,在墙壁上题诗,更是显现出来一种豪侠的不拘小节和豪气干云。

    本来李祐就有剑术精通和力能扛鼎的系统奖励技能,这种事情对于他来说简直太简单了。

    所有人都惊叹的看着李祐,以剑做笔,身形上下翻飞,手中宝剑在墙上留下剑痕,将这首侠客行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下来了。

    “哇,齐王好帅,居然还会以剑做笔,在墙壁上写诗,看这样子,更像是一个侠客的做法啊!”

    “而且这诗句也是写的极好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种侠客的潇洒写的淋漓尽致,只看着钱八句,就已经知道这是上乘之作了。”

    “早就听说齐王有诗才,不过之前只有一首从军行,在没有其他的作品,还以为江郎才尽,现在看来人家齐王是懒得和世间人争名夺利,现在为了保护我们大唐的名誉,拿出真本事了,怪不得敢一个人单挑吐蕃使者团呢,果然有两把刷子。”

    人群中不少的学生士子和富商巨贾,乃至是文武百官之中也都纷纷的讨论起来。

    起初的时候,大家都是看着李祐那以剑做笔,墙壁题诗的举动给惊住了,但是慢慢的看着墙壁上的诗句,一个个都忍不住赞叹不已。

    李承乾,李恪和李泰三个人算是李世民文采最好的三个儿子了,但是看到李祐的这首侠客行,三个人脸色难看,他们很想挑出错来,但是却根本挑不出来,想要说一句不好,都找不到地方。

    可笑自己三个人还觉得李祐会输,尤其是李泰还觉得李祐诗才不如自己,还不如让自己上去呢。

    现在看看,李祐的侠客行,真的让自己上去,写出来的诗文,和这首侠客行的千分之一的水准都达不到,那才是真的丢人现眼啊。

    “陛下,我们赢定了。”长孙无忌笑着道:“齐王这一首诗,任侠之风贯穿全峰,候赢朱亥这等豪侠的重情重义,看淡生死的豪情壮志,都跃然于纸上,这天下要说写侠客的诗文的话,再无出其右者。”

    李世民有些意外的看着长孙无忌,实在没想到长孙无忌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侠客行这首诗有多好,李世民也是行家自然看的出来,不过长孙无忌能这么夸赞一个人一首诗还是第一次,李世民都觉得作为李祐的父亲太骄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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