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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4章(第2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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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原以为应该人以类聚,能和周云云玩得好的,大体也应该差不多,可生活交友中,

    也常常会出现互补的情况。

    比如周云云这种温柔恬静的性子,身边其实很容易出现性格强势的女夥伴。

    谭文彬:「云云,介绍一下?」

    周云云马上擦去眼泪,红着眼眶笑道:「给你们介绍一下,琳琳,这是我男朋友谭文彬。」

    谭文彬纠正道:「未婚夫,已经见过家长的。」

    周云云用拳头敲打了一下谭文彬的胸膛,继续介绍道:「这是林书友,彬彬的好朋友,老家福建的。」

    谭文彬:「阿友可是我异父异母的兄弟。」

    周云云:「陈琳,大我一届的学姐,老家温州的。」

    陈琳主动向林书友走来,林书友以为她要握手,就上前一步将手掌伸出。

    谁知道陈琳直接从口袋里掏出烟,给林书友拔了一根。

    林书友低头,看着掌心里的烟。

    陈琳又丢了一根给谭文彬,然后自顾自地拿出一款精美的火机,「咔」一声点燃抽一口吐出烟圈,一气呵成。

    林书友默默将烟叼在嘴里。

    沉默的不仅是阿友,还有童子。

    先前坐桥上等待时,童子还在不停地给自己战童做思想工作。

    等见到真人后,童子也闭嘴了。

    陈琳将火机再次点燃,凑到林书友嘴边,帮他点燃。

    「你不抽菸的吧?」

    林书友点点头:「以前抽,后来彬哥叫我戒了。」

    谭文彬拿出火机给自己点了,笑着道:「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抽什麽烟啊。」

    陈琳指了指谭文彬的头发,耸了耸肩:「这头发染得,很潮。」

    周云云这才发现谭文彬的头发是白色的,先前只顾着查看谭文彬是不是真实活着的,

    细节方面还真没留意。

    「彬彬,你的头发——」」

    谭文彬:「实习时导师说我看起来太嫩,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我就把头发染成了白色,你瞅瞅,看起来是不是稳重多了?」

    周云云:「不好看,显得老了。」

    谭文彬:「那就说明有效果了,放心,过阵子它就会变黑了,我图便宜,用的廉价劣质的染发剂。

    走,我们先去镇上吃早饭,石南这里店少,咱去石港吃去。

    陈同学,要不我来开车?」

    陈琳点点头,直接打开车门坐到后排去。

    谭文彬把烟丢地上踩了踩,坐上驾驶位,林书友打开副驾驶车门,刚想坐进去就看见周云云走了过来,就有些尴尬地把手放在车门下沿,防止她碰头。

    周云云:「阿友,你也太客气了。」

    林书友笑了笑,然后也坐到后排,上车前把烟掐了。

    可坐进去后,发现陈琳还在继续吞云吐雾,车子里也有老烟味残留,显然,她并不爱惜自己的车。

    车子发动,陈琳开口问道:「谭同学,你是怎麽做到让我们云云对你这麽死心塌地的,要不是我开车,她应该会赶今早第一班客车回来。」

    谭文彬一边调头一边说道:「高中时的班长大人,喜欢上班上坐老师讲桌旁的混混男同学,这多经典啊,是吧?」

    周云云红着脸坐在副驾驶位上,不说话。

    陈琳:「我说云云那是年纪小,没见过世面不懂事时容易被骗,云云反驳我说不是的,她说,你能豁出命来对她好。」

    周云云提醒道:「琳琳———」

    谭文彬抿了抿嘴唇,没在这个问题上发散,只是淡淡道:「应该的。」

    当初石桌赵那个女的,因为嫉妒对周云云下咒,自己跟着小远哥杀去石桌赵,那个下咒害人的女生,被谭文彬用黄河铲分户了。

    这些事,周云云是不知道的,但女人的第六感,让她恍惚察觉到,那几日谭文彬为自已去做了什麽。

    在石港镇上找了家老字号面馆,面积不大,且已过了早高峰饭点,里头的客人并不多谭文彬:「来尝尝,我以前走读上学时经常来这一家。」

    「彬彬啊,哎哟,真是你啊彬彬,好久不见你了哦!

    「嗯,赵阿姨,是我。」

    「这是.」赵阿姨指着周云云问道。

    「我孩儿他娘。」

    「啊,这麽快?」

    「那是,都生俩了。」

    「臭小子,还是那麽爱贫嘴,胡咧咧没个正形。」

    谭文彬打了个哈哈,点了面条馄饨以及一些包子油条。

    里头的环境有些油腻,尤其是靠里面的位置,墙壁上有些发黑。

    林书友刚打算开口对陈琳说她坐外面自己坐里面。

    结果陈琳先开口道:「我坐里面你坐外面。」

    说完,她就先坐了下来。

    可以看出来,她的家庭条件很好,但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很强。

    谭文彬:「抱歉哈,咱们这儿毕竟是小地方,条件简陋。」

    陈琳:「这里是你和云云生活上学的地方,有你们的故事,出来玩,不就是寻这些的麽?」

    林书友:「再美丽的景色要是没有故事,就会容易腻。」

    陈琳看向林书友,夹起一个小笼包,道:「来,敬你一个包子。」

    林书友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包子吃起来,其实这话是当初他们去省内其它地方时,小远哥说的。

    因为JS省内很多景点,没什麽名山大川丶壮丽景色,就靠吃前人的诗歌宣传红利,然后游客们络绎不绝地过来脑补。

    谭文彬:「吃完饭,带你去市区逛逛,爬爬狼山?」

    别的不敢说,论省内旅游资源,南通说自己是倒数第二,就没其它市敢争这个倒数第E

    陈琳摇摇头:「没必要这麽麻烦了,我查过狼山海拔,跑上去不见得能出汗。」

    谭文彬:「这叫轻松爬山,太高了也不好,累人。」

    陈琳:「你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哪怕回家,给我安排个房间休息就行,哦,隔音得好。」

    周云云:「琳琳,来,吃火饺。」

    陈琳咬了一口火饺,看着周云云的神情,疑惑道:「你们,还没那个?」

    「咳咳」谭文彬被豆浆呛到了,少见有问得这般直白的,还是女生。

    周云云羞红了脸,低下头。

    以往相处时,二人很是自然,可不知为什麽,来到这里后,琳琳像变了个人一样。

    林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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