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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0章 又一个!(第3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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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纯是给老东家滚石唱片留的面子,但是到今年冬天,跟滚石的合约就正式到期了!

    直接收购音乐工厂,是个好主意。

    音乐工厂那边,有罗大又来到港港之后做的很多音乐丶歌曲的版权,只是一方面,主要这家公司一切都是现成的,偏偏又现状很倾颓,旗下已经连个正式的签约歌手都没有了,周惠敏过去发上张专辑,都是采用的合作的模式,所以,大约不会有多贵——如果像林见鹿说的,他虽收购,却还会给罗大又和滚石都保留一部分股权,且罗大又同意留任音乐总监的话,就更是把整件事情处理得云淡风轻,相关的几个方面,都是里子面子都有了。

    价钱就更不会贵到哪里去了!

    那麽接下来……

    葛福红只是稍稍犹豫,就果断地当场决定还是自己下这一刀了,「要不要这样,既然你要做唱片公司了,我把千禧年代也并进去吧!反正我公司目前就只有GIGI这一个签约歌手,两张专辑的合约,也算满了,接下来也面临续约了。乾脆并进去你的公司,你多少给我点股份就好了。」

    林见鹿愣了一下,失笑。

    唱片公司最值钱的,一是歌手,二是制作团队,三就是版权沉淀嘛!

    千禧年代有什麽?

    包括梁泳琪的两张专辑在内,他们手里大概是有包括金成武丶杨彩妮等几个人的大概十几张专辑的版权,然后,有个凑合够用的小制作团队,外加一批中规中矩的设备和几间录音棚而已……梁泳琪一旦期满不续约,转到自己收购后的音乐工厂来,千禧年代几乎是瞬间就要垮台了。

    从头再培养新人,也不是不行,但没有大手子参与进去给制作丶包装,要捧红一个新人,也不是什麽容易的事情就是了——而更关键的是,千禧年代太小了丶太弱了,即便是培养出一个大红的新人来,接下来也留不住人。

    梁泳琪就不太愿意继续在千禧年代待着了嘛!

    之前林见鹿没怎麽顾得上考虑自己的新歌手约,又或买一家唱片公司的事情,她就开始跟百代唱片眉来眼去的——她的好闺蜜郑秀纹就在百代!

    留不住人,就永远是小公司。

    可一旦整体并入收购后的音乐工厂,她接下来就能吃到自己丶周惠敏丶梁泳琪,乃至几年后可能转过来的陈舒华丶苏惠伦等一干天王天后的畅销大碟的饭。

    当然,即便如此,「多少给一点股份就好」,就还是低估了千禧年代的价值了。

    因为事实上现在的音乐工厂,真正值钱的部分,也就只是罗大又那些作品的版权,和罗大又这个人本身——老罗已经老了,近几年始终没能再振雄风,但他的功底,他对音乐的感知能力,都依然还是顶级的!

    让他继续创作,他似乎很难再写出被当下的年轻人们喜爱的新作品了,让他担任主制作人,他的审美能力,也已经有些跟不上时代,但是让他帮忙给林见鹿打个下手,一旦跟上了林见鹿的要求,他就还是能帮林见鹿省去一大半的辛劳!

    制作嘛,从来都不单纯是拿过谱子来,来来来,我教你怎麽唱,那麽简单的,哪怕是编曲就放在那里,不同的制作人制作出来的,都完全可以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乐手召集丶排练丶录音的日常事务,等等,老罗都还大有用处!

    而事实上,千禧年代也是有自己的小团队的。

    而其他的姑且不谈,单纯梁泳琪的上张专辑的版权,就也还是值些钱的。

    所以,「那就给千禧年代算成音乐工厂的一半价格吧!大又哥拿新公司10%,滚石拿10%,千禧年代也拿10%,行吗?」

    葛福红大喜,「可以!」

    嗯,不单纯是钱的事情,又几乎完全就是钱的事情——财散人聚嘛!

    林见鹿一向乐于去抄市场的底,可是面对自己身边的女人丶朋友,他又一向都比较乐于做一个散财童子——让大家都跟着你吃上一口香喷喷的好饭,大家怎麽可能不支持你丶不喜欢你?不全心全意的为你奔走?

    所以喽,人情是它,交情也是它!

    从旧主滚石,到老友罗大又,再到经纪人葛福红,一家拿10%新公司的股份,这就都能给平平稳稳地安抚下来,团结到新公司里了,挺好的!

    「那行,你去忙吧!把这件事搞定!」

    「好!我先去百代,找阿霏,然后就去找罗大又仔细聊。」

    …………

    林见鹿又在搞「创作」了。

    不是歌曲,事实上歌曲是他穿越过来之后,就开始紧赶着写了,能想起来哪首,就赶紧写哪一首,生怕穿越时间太长之后,世事消磨,渐渐很多歌就想不起来了——到96年的时候,他就已经攒了好几个大笔记本!最近两年,顶多就是忽然又想起哪一首,再赶紧记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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