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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子,龙天若已不再关心。
这实在是一件大好事。
沈千寻安心在青城镇住了下来,同时,向客栈老板打听哪里有民房出售,最好离镇子近点,可又不能太近,交通要便利一些。
客栈老板亦是古道热肠,一直替她留心,沈千寻一边等着房子的消息,一边仍是游山玩水,赏花看景,倒也算悠闲自在。
这日正在大街上闲逛,迎面突然跑来一个矮瘦男子,面色仓皇,边跑边喊救命,而他身后,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壮汉正拎着一把砍刀紧追不放,那矮瘦男子显然跑不过壮汉,一个趔趄倒在地上,被他壮汉抓在手里,瞪眼大叫:“快把钱交出来!”
沈千寻愕然,这大白天的,拿刀抢钱倒也稀罕,她驻足观看,周围的人也聚了上来,一齐议论纷纷,听那话语,全是为他矮瘦男子打抱不平。
壮汉愈发愤怒:“是这贼子偷了我的钱!你们怎么反说我不对?”
“各位好心人为我作主啊!”那矮瘦男子悲苦大叫,“大家说说看,我这个一个人,岂敢去偷他的钱?我是找死吗?这钱是我自己的,是我留着给我生病的妻儿抓药的!他连这钱都想讹,可怜我那妻儿,正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
矮瘦男说着眼泪涟涟,惹得众人同情心大发,一齐指责那壮汉,壮汉憋得脸通红,但他显是个拙嘴笨舌的,只挥舞着手中砍刀重复:“这钱是我的,是他偷我的!是他从我的肉案上偷走的!”
沈千寻初时也同情那矮瘦汉子,现下却生了疑心,那壮汉刀上还带着些碎肉,刀把手掌皆是油汪汪的,显然是个卖肉的屠夫,既是正常作生意的人,应是不会无缘无故的讹人钱财,而那矮瘦男子说出那一番话,油嘴滑舌,正常人若真被人追杀,不定吓成什么样,怎么还会说得头头是道?这很明显是在表演!
他又出门去找,然而找了一圈,也没发现沈千寻的身影,他猛然想起沈千寻昨夜的怪异行为,心里突然一跳,疯一样冲回了房间,打开她给他的那只放银钱的包袱。
一封未封口的信正安静的躺在一堆银钱之中。
他飞快的打开,一口气读下去,越读越是满心绝望,读到最后,他重重的跌坐回床上,然而未过一秒,他又飞快的弹跳起来,背起包袱,冲出门外。
然而,大街上人来人往,却再没有那一张他熟悉的面庞,他失魂落魄的返回客栈,又把那封信拿出来读,他甚至突发奇想,是否因为这些银钱,有人劫持了沈千寻,但那白纸黑字,还有沈千寻特有的那种生涩而歪扭的字体却在提醒着他,她确确实实已经从他的世界消失。
他将那封信贴在脸上,无力的瘫软在床上,信中的每一个字,在眼前不断闪过:天锦:我走了!请原谅我不辞而别,若不是因为你身上有伤,半月前我就已经离开了,我之所以离开,是因为,我不想让你在某条错误的情感之路上走得太远,陷得太深。
或许你会难过,会悲伤,会失意痛苦,但我还是要说,天锦,我对你,从来只有朋友之义,却无男女之情,因为朋友之义,才会在你落难时冒着风险去看望你,在我看来,这很正常,但你显然已经误会了。
不过,没关系,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有抚平一切伤痕的力量,总有一天,你会从失意中走出来,重新生活,就如同我也一样,总有一天,我也会从我的痛苦中走出,重新开始崭新的生活。
不要为我担心,我会好好照顾自己,也不要去找我,如果,你足够尊重我也尊重自己的话,你是独立的,是自由的,你首先要为自己而活,这世间,有些路,是要自己去走的,我有我的路,你有你的路,我们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活到白发苍苍,活到天荒地老。
另外,银子我分了一半给你,你含着金汤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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