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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这人我不喜欢(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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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牌子:

    “这是我给你批的通行令,拿好了,可千万别丢了,门卫这帮家伙只认规矩不认人,这要是丢了,当心把你抓去矿山当矿奴。”

    ……分割线……

    一夜无话,镜头一转,画面已经来到第二天。

    小矿城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个北面的矿山,另一个则是南边的城市主体,在两个地区中间有一个矿山要塞。

    三者的形状,类似一个长角三角形。

    矿山要塞的建立,虽然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分权。

    但如果只是为了分权?

    数百年前的小矿城大统领也不可能同意,矿山要塞既然能建成,就代表着有合理的,且无法反驳的理由。

    一个是抵御山盗。

    另一个是小矿城和矿山的距离过于遥远。

    特别是随着矿山不断向大山深处挖掘,一千多年的时间,山都挖没了好几座。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遥远,小矿城已经没办法很好的保护矿山,所以才有了矿山要塞这个中转站。

    山路难走,人如果从小矿城出发,要走一天半。

    这也就意味着要带大批的干粮和补给。

    除此之外,矿山要塞的矿石,最终要运送到其他城市冶炼,而非小矿城。

    需要说明的一点,最开始小矿城的确负责冶炼,甚至不允许其他城市对冶炼这个行业有非分之想。

    但经过上千年的产业升级。

    小矿城的工业实力,早就从基础冶炼,升级为高端金属武器制造产业。

    所以冶炼这个行业,就分润给其他城市。

    当然,相应的制衡手段是必然的。

    比如小矿城身后的这座矿山,历年来都被小矿城三大巨头抓的死死的。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当其他城市将冶炼作为支柱产业之后。

    只要小矿城抓住矿山,就相当于抓住了其他城市的经济命脉,从而永远压制其他城市的经济发展。

    而此时此刻,经过千年的发展,历史比小矿城更加悠久的矿山南面。

    因为山里有数万矿工,所以在山脚下,建立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城镇,又被称之为矿镇,这是一座很纯粹的城镇。

    从建立之初,就是为矿工准备的。

    清晨,第一缕阳光洒落在大地上。

    筋肉虬扎的大角牛,宽阔的后背拖着一辆矿车。

    方形漏斗,里面全部都是高纯度的矿石,一车斗矿石差不多七八千斤。

    驴车不行,只有大角牛这种慢吞吞的巨兽,才能拉动矿车。

    而在已经走了千百年的黄泥路上,车轮反复碾压形成的车辙,里面的泥土比石头更加坚硬。

    “啪~”

    手中的长鞭,在半空中抽出一声音爆。

    三十几个牛倌儿,数百辆矿车化作一条长龙,大角牛抬头看了眼牛倌儿,拖着七八千斤的矿石,慢悠悠的向前走去。

    队伍两侧。

    因为清晨出发,气温还没升高,即便穿着一身铠甲,但陈大少并没有感觉有多热,除此之外,相较于11路的这些士兵。

    陈大少虽然身披铠甲,但却是这趟行程中,唯二可以骑马的人。

    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想到炎炎烈日,自己穿着一身二十多斤的铠甲,而且还要步行,陈大少就忍不住腿肚子打哆嗦。

    而现在,情况虽然没有好多少,但骑马终究比用腿走路轻松。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阵哒哒哒的骑马声。

    同样是穿着一身铠甲,但面不红,气不喘,一脸轻松模样的的百夫长苟胜,骑着一匹红马过来:

    “人呢?”

    陈清平抓着缰绳,头盔下眼神茫然:

    “谁?”

    苟胜看了眼身后的队伍,一副疑惑的模样:

    “卢恩,就是之前那个面生的大个子,怎么没看见他人?”

    话音落下,刚才还无精打采的陈大少,瞬间警觉起来:

    “你打听这干嘛?”

    看着陈大少警惕的样子,苟胜无语的瞥了一眼:

    “别瞎想,老子就是看他人高马大,是个可塑之才,准备让祁山跟着他,一会见见血,说不定几年后就是一员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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