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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 情节有变,请个假,明天补(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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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掌坟头所在的位置。

    我跑到西街,踹开那扇锈蚀的铁皮门。灰尘簌簌落下,阳光斜切进来,照亮悬浮的无数微尘。正屋空荡,地面坑洼,墙角堆着朽烂的木箱。我绕到后墙,扒开疯长的葎草,果然看见个半埋的水泥通风口,盖板歪斜,缝隙里钻出几茎瘦弱的蒲公英。我搬开盖板,一股陈年药味混着土腥气冲上来——不是霉味,是陈年的甘草、当归、黄芪混合发酵后的甜苦气息,沉甸甸的,压得人喘不过气。

    我摸出手机电筒照进去。台阶向下延伸,湿滑,布满青苔。我一步步往下走,手扶着冰冷的砖壁。十级,十五级,二十级……脚下突然一空,电筒光扫过去,是一间方正的地下室,约莫二十平米。四壁刷着石灰,早已斑驳,但靠近东墙的位置,石灰层大片脱落,露出底下暗红的砖——那不是砖色,是干涸多年的血迹,呈放射状泼洒,边缘发黑,中间却泛着诡异的褐红,像一块凝固的陈年火腿。

    我走近,蹲下。血迹下方,水泥地上凿着个浅坑,坑里埋着半截木柄,柄端残存几丝棕褐色纤维——是蒲草编的。我抠出一点碎屑,凑到鼻下。一股极淡的、类似香蕉皮腐烂的甜香,混在药味里,若有若无。

    就在这时,头顶传来脚步声,杂乱,带着回音。有人下来了。

    我迅速关掉手电,退进墙角阴影里。电筒光柱劈开黑暗,照见三个人影。为首的是李大锤,他手里拎着把砍刀,刀刃在光下泛青;旁边是王三喜,他没穿迷彩服,换了件浆洗得发硬的白衬衫,袖口扣得严严实实;最后一个,是个穿黑西装的男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腕上戴着块闪亮的电子表,正低头看着手机,屏幕幽光映着他半边脸——是县里来的干部,姓周,去年修林场公路时来过,说是协调补偿款。

    李大锤的刀尖挑起地上那截蒲草柄,举到周干部眼前:“周主任,您瞅瞅,这玩意儿,跟当年美凤姨奶来领分红时拎的果篮,一模一样。”

    周干部没接,只冷冷扫了眼:“果篮?现在谁还用那个。早淘汰了。”

    “可这血,没淘汰。”王三喜开口了,声音哑得像砂纸磨铁,“七二年腊月二十三,小年。美凤她男人在这儿熏当归,氨气泄漏,当场倒地抽搐。美兰赶过来时,人已经没气了。她想抱人,右胳膊抬不起来,就用左手去够,指甲全掰断了,抠进这砖缝里……”他顿了顿,抬起自己的左手,缓缓展开五指——掌心赫然一道深紫旧疤,蜿蜒如蜈蚣,“您说,这疤,像不像当年熏蒸炉漏气的裂缝?”

    周干部终于抬头,目光如冰锥刺向王三喜:“老王,你这话,有证据?”

    “有。”王三喜从衬衫内袋掏出个信封,抖开,里面是张泛黄的X光片。他举起片子,对着电筒光:“县医院放射科底片存根,七二年腊月二十四拍的。拍的不是胳膊,是胃。美兰喝了一整瓶敌敌畏,抢救三天,活了。可胃黏膜全坏了,从此再不能吃生冷,不能闻药味,一闻就吐血。”他盯着周干部,“您猜,她为啥喝药?”

    周干部喉结动了动,没说话。

    王三喜把X光片翻过来,背面用红笔圈出一个模糊的阴影:“看见没?这儿,胃壁上嵌着半粒玻璃碴。不是瓶子破的,是她咬碎的。咬之前,她刚从这地窖爬上去,手里攥着这张纸——”他另一只手又抽出张纸,是张泛黄的处方笺,抬头印着“红星公社卫生所”,内容只有一行字:“患者王美凤,女,三十八岁,诊断:急性氨气中毒,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签字:王美兰。”落款日期是七二年腊月二十三。而签字栏里,“王美兰”三个字,笔画歪斜颤抖,最后一横,生生划破纸背,留下一道豁口。

    “签字是假的。”王三喜把处方笺撕成两半,纸片飘落,“那天晚上,美兰在县医院洗胃,根本没回来。签这字的,是美凤的男人,死前最后一口气,蘸着自己血写的。”

    电筒光忽然剧烈晃动。李大锤的刀尖垂了下来,刀尖上,一滴暗红液体正缓缓凝聚,滴落。

    我屏住呼吸,指甲深深掐进掌心。原来如此。分红不是恩赐,是封口费。二十四年,每月十二斤高粱米,换的是王美兰闭嘴,换的是王三喜不揭发,换的是整个王家,把“王守业工伤致残”、“王美凤氨气中毒死亡”这两件事,连同地窖里那滩血,一起砌进砖缝,糊上石灰,再盖上三十年青苔。

    周干部终于开口,声音干涩:“老王,当年的事,上头定了调子,是意外。现在……现在县里要开发康养旅游,这老洋楼,得拆。地窖填了,血迹铲了,连同那些旧账,一起埋了。”

    “埋?”王三喜笑了,那笑像钝刀割肉,“周主任,您知道这地窖通哪儿吗?”

    他忽然转身,一脚踹向东墙血迹旁一块松动的砖。砖块脱落,露出后面黑洞洞的方形孔洞。一股更浓烈的甜苦药味涌出,还夹着一丝极淡的、熟悉的香蕉气息。

    “通鹰嘴崖。”王三喜说,“通王大巴掌的坟。当年熏蒸的药材渣,都从这孔道运出去,埋在他坟头底下——当归养血,黄芪补气,甘草解毒……可埋了三十年,再好的药,也养不活一个死人。”

    他望着我藏身的角落,目光平静无波,仿佛早已知道我在那儿。

    “小满,出来吧。”他轻声说,“你爷的铁皮匣子,我昨儿挖出来了。里头不是股票,是两样东西:一张七二年腊月二十三的值班日志,记录着当晚地窖通风机故障;还有一张照片——你爷抱着你爸,站在鲜货站门口,你爸手里,正啃着一根香蕉。”

    我慢慢从阴影里走出来,脚下发软。电筒光照在我脸上,刺得睁不开眼。周干部盯着我,眼神变了,像在估量一件待价而沽的货物。

    王三喜没看我,只对李大锤说:“大锤,把刀给我。”

    李大锤犹豫了一下,把砍刀递过去。王三喜接过,反手一刀,精准劈向自己左臂——不是伤疤处,而是疤痕上方两寸。刀锋入肉,血线喷出,溅在斑驳的砖墙上,与三十年前的褐红血迹悄然重合。

    “周主任,”他声音嘶哑,却字字清晰,“您上报的时候,记得写清楚:王三喜,为保护历史真相,自证清白,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七日凌晨,于鲜货站旧址地窖,以刀剖臂,血证当年。”

    血顺着砖缝流下,蜿蜒爬向那道三十年前的旧痕。两股红,一新一旧,在幽暗的地窖里,无声交汇。

    我站在那儿,没动。手心里,那张“补字第0047号”存根联已被汗水浸透,边缘蜷曲。我忽然明白,我奶为什么总在秋天剥香蕉——不是馋,是等。等香蕉皮腐烂时那缕甜香,飘进地窖,飘上鹰嘴崖,飘进王大巴掌坟头的松针里。那香气里,有她没吃完的童年,有她咽不下的冤屈,有她攥着半截蒲草柄,在血泊里写下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兰”字。

    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可今天我才懂,真正的猎物,从来不在林子里。它盘踞在人的喉咙深处,长着铜牙铁齿,嚼碎真相,吐出糖霜。而猎人要做的,不是开枪,是撬开自己的嘴,把那颗长了三十年的毒牙,连根拔出来。

    血还在流。王三喜的脸色开始发白,可他的眼睛亮得惊人,像两簇在暗处燃烧的磷火。他看着我,嘴唇翕动,只吐出三个字:

    “接着写。”

    我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那本硬壳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空白处。钢笔尖悬在纸上,墨水滴落,晕开一小片深蓝。窗外,天光正一寸寸漫过山脊,把鹰嘴崖的轮廓染成淡金。松针上的露水坠下来,砸在青石墓碑上,碎成七瓣。

    其中一瓣,正巧落在我摊开的笔记本上,洇湿了“兰”字的草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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