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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64章 死者田学文(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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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学文?张家岗村的村支部书记?”陆川接过检验报告,快速翻阅着,目光落在DNA比对结果那一栏,确认无误后,神色瞬间变得严肃起来,“怎么会是他?张家岗村距离秦家沟村,只有不到2公里,平日里两个村子的村民...

    陆川在电话那头听完王帅的汇报,只说了一个字:“抓。”

    声音低沉,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断力。他没问细节是否确凿,也没提程序是否完备——刑警队里没人比王帅更懂什么叫“证据链未成形前,先掐住呼吸”。挂断电话前,陆川补充了一句:“我亲自带队,二十分钟到李家坳村口。你盯住刘梅,别让她单独接触任何人,尤其是张来斌。另外,立刻调取小卖部、村口监控,重点查张来斌三天内进出记录;同步联系芦草沟村委会,确认空置房钥匙保管人;再派两人去张来斌家外围蹲守,看他有没有打包、藏匿物品迹象。”

    王帅应声放下手机,转身时目光已如刀锋般扫过刘梅微颤的指尖、她脚边一只半开的旧布包——拉链卡着半截褪色红绸,像是从哪件旧嫁衣上扯下来的。他不动声色地朝组员陈默使了个眼色。陈默立刻会意,借口帮刘梅收拾院中散落的纸钱,绕到她身后,不动声色地将布包拉链彻底合拢,顺手把包拎到了屋檐下阴凉处。

    “刘大姐,”王帅重新坐下,语气依旧温和,却多了一分不容回避的凝重,“你刚才说,张来斌三天前还来找过你?能具体说说是哪天、什么时候吗?他穿什么衣服?身边有没有人?”

    刘梅抹了把脸,手指还在抖:“是……是前天下午,大概四点多。太阳还没落山,但天有点闷,树叶子都蔫着。他穿着那件黑夹克,就是常穿的那件,袖口磨得发亮……没别人,就他一个人。他站在我家院墙外头,没进来,隔着篱笆跟我说话。我怕被人看见,想关门,他一把攥住门框,指甲都掐进木头里了……”她忽然顿住,喉头滚动了一下,脸色泛白,“他那天右手……好像有道新鲜的划伤,血痂都没结牢,就在虎口往上一点。”

    王帅心头一跳——现场勘查时,死者李永宝指甲缝里提取到微量人体表皮组织与少量血迹,DNA初筛未匹配到本地数据库任何人员,但血型为AB型,而全村登记在册的AB型男性仅七人,张来斌正是其中之一。当时技术科反馈,该伤口形态符合玻璃碎片或尖锐石棱刮擦所致,边缘不规则,创面浅而细长。若张来斌前日刚添新伤,时间点严丝合缝。

    “他攥门框时,你看见他手上有血?”王帅追问。

    “不是血……是干了的血痂,暗红色,带点黄。”刘梅闭了闭眼,仿佛又看见那只青筋暴起的手,“我嫌脏,拿扫帚柄把他手拨开了……他当时眼睛发红,像熬了三天夜的人。”

    王帅示意记录员暂停笔,转向一直静坐在堂屋门槛上的李永宝老母亲。老太太自始至终没说话,只用浑浊的眼睛盯着院角那棵歪脖子枣树,枯瘦的手指无意识抠着门框上一道陈年斧痕。王帅缓步走过去,蹲下身,从随身笔记本撕下一页纸,用圆珠笔画了三样东西:一把锈迹斑斑的老虎钳、一枚扁平铜铃、半截烧焦的麻绳。他把纸轻轻推到老太太眼前,声音放得极轻:“奶奶,您认得这个不?永宝以前,是不是常摆弄这些?”

    老太太布满老年斑的手指猛地一缩,指甲刮过纸面,发出刺耳声响。她喉咙里滚出两声含混的咕哝,忽然抬起手,颤巍巍指向院墙根一堆蒙尘的旧农具——那里斜倚着一把生锈的老虎钳,钳口还粘着半片干涸的灰白色膏药残迹。王帅心头一沉:法医尸检报告里写明,死者颈部勒痕边缘存在细微金属压痕,与老虎钳钳口齿纹高度吻合;而李永宝生前并无使用此类工具的习惯,家中也未搜到同类物品。

    陈默立刻会意,转身走向那堆农具。刚俯身,墙外忽传来一声短促的狗吠,接着是拖沓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停在院门外。

    “刘梅!开门!”男人嗓音沙哑,带着酒气,“我给你带了糖糕,趁热吃!”

    王帅眼神骤然锐利。他朝陈默极快地点头,后者悄然退至堂屋侧窗,一手按在腰间配枪套上,另一只手已摸向对讲机。

    王帅自己则起身,脸上重新挂起温和笑意,走到院门前,没有立即开门,而是隔着竹编门帘问:“谁啊?找刘梅有事?”

    门外静了一瞬。风卷起几片枯叶,打着旋儿贴在门帘上。

    “我,张来斌。”声音懒洋洋的,却透着股绷紧的弦音,“听说警察又来问话了?我来看看刘梅,别让她被吓着。”

    王帅没答话,只侧身让开半步,对刘梅道:“刘大姐,你丈夫的事,牵扯到村里不少人,张来斌同志既然主动来配合调查,我们正需要当面了解些情况。”他语速平缓,每个字却像钉子楔进空气里,“请他进来吧。”

    刘梅浑身一僵,脸色霎时惨白如纸。她嘴唇翕动,却发不出声音,只是死死盯着那扇晃动的竹帘,仿佛帘后站着的不是活人,而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煞星。

    门外,张来斌嗤笑一声:“哟,警察同志倒挺客气。行,我进来。”

    竹帘被一只骨节粗大的手掀开。阳光斜切进来,照见来人半张脸——寸头,眉骨高耸,右眉尾一道淡白旧疤,衬得眼神阴鸷;黑色夹克敞着怀,露出里面洗得发灰的背心,右手指虎口处果然结着一块暗红血痂,边缘微微翘起。他身形比预估更壮实,肩宽腰窄,走路时左膝略带拖滞,像是旧伤未愈。最刺眼的是他左耳垂上一颗米粒大的黑痣,随着说话微微颤动,与小卖部老板描述的“耳朵有痣、戴口罩时总爱摸耳垂”的特征完全一致。

    张来斌目光扫过院中众人,最后落在刘梅身上,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烟渍牙:“梅子,哭啥?人都没了,眼泪能浇活他?”他抬脚跨进院门,皮鞋踩碎一片枯叶,咔嚓声格外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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