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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 第七百四十六章 .到永兴借两门迫击炮(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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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姐,我不是不给你。我是不敢给你。

    你记得三六年冬,咱娘教你编篮子么?她说蒲草要选霜降后的,韧而不脆;编时要逆着草纹走,顺纹易散;收口得用双股麻线,打活结,不能死扣——活结才能解,死扣一辈子都拆不开。

    这些年,我活成个死扣。

    你若见信,替我解了吧。”

    信末没写日期,只画了个歪斜的蒲篮简笔画,篮口朝上,里面空空荡荡。

    我捏着信纸的手指冰凉。风从榆树梢掠过,吹得纸页哗啦轻响,像谁在远处拍打一件洗旧的蓝布衫。

    “她埋在哪儿?”我听见自己声音嘶哑得不像自己的。

    王三喜没答,只伸手拨开我后颈衣领,指尖拂过一道浅褐色的旧疤——那是我七岁爬树摔的,疤形细长,蜿蜒如草茎。“你奶总说,这疤像根蒲草。”

    我怔住。

    他收回手,从帆布包里又掏出个东西:一个巴掌大的蒲草小篮,编得极其细密,篮沿贴着寸许宽的红纸,纸上用黑墨写着个“安”字。字迹稚拙,明显是孩子写的。

    “今早挖天麻时,在后山坳老松树根底下刨出来的。”他把篮子放在我手心,“篮底有字。”

    我翻过篮子。底部内侧,用铅笔刻着两行小字,笔画深而用力,像是刻了无数遍才刻进去的:

    “王小满 二〇〇三年端午

    替姥姥挂篮子 第一次”

    我呼吸停滞。

    王小满——我乳名。

    二〇〇三年,我十岁。那年端午,我确实跟着你奶去后山采艾草。你奶摔了一跤,腿肿得像发面馒头,却硬撑着教我编篮子。我笨手笨脚,蒲草划破三根手指,血珠混着草汁滴在红纸上,把“安”字染得半边发乌。你奶就坐在松树根上看着,不说疼,也不说累,只一遍遍教我:“逆着纹,逆着纹……活结,小满,活结才活得长。”

    原来那篮子,早被埋在这里。

    原来我十岁那年刻下的字,等了二十年,才被天麻的根须拱出来。

    “你奶知道?”我嗓音发颤。

    “她知道。”王三喜望着西屋方向,眼神温和,“她每天拄着拐杖,绕着后山走三圈。一圈找艾草,一圈找松树,一圈找篮子——不是找,是等。等它自己出来。”

    我低头看着掌心的蒲篮,红纸上的“安”字被岁月磨得有些模糊,可那两行铅笔字却深如刀刻。风又起,吹动篮沿红纸,发出细微的窸窣声,像谁在轻轻翻动一本发脆的旧账本。

    就在这时,西屋门“吱呀”一声开了。

    我奶站在门口,银发挽成个松松的髻,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手里拎着个竹篮,篮里堆着青翠的艾草,草叶上还凝着露水,在阳光下闪出细碎的光。

    她看见我手里的蒲篮,脚步顿了顿,然后慢慢走过来,把竹篮放在地上,俯身,用粗糙却异常稳定的手指,轻轻抚过我掌中蒲篮的篮沿,指尖停在那张红纸上,久久未移。

    “小满啊。”她开口,声音像晒干的蒲草摩擦,“你爸小时候,也在这棵树下挖过蚯蚓。他说蚯蚓钻土,是替人找路。”

    我抬起头,看见她眼角皱纹里嵌着阳光,亮得晃眼。

    “那……路找到了么?”

    她没答,只从竹篮里拈起一根最嫩的艾草,折断,把断口处渗出的乳白色汁液,一点一点,抹在我掌心那道旧疤上。清凉微涩的触感顺着皮肤渗进来,像一条细细的溪流,缓缓漫过干涸多年的河床。

    “篮子空了,心就瞎了。”她忽然说,声音轻得像一片叶子落地,“可心要是瞎了,篮子再满,也装不住光。”

    我怔怔看着她。她转身,从西屋门后取出一把旧蒲扇,扇面上用黑线绣着个小小的“源”字,针脚细密,历经岁月却毫无松脱。她轻轻扇动蒲扇,扇面带起一阵微风,吹得我掌心艾草汁液迅速变干,凝成一层淡青色的薄膜,覆在旧疤之上,仿佛给那道伤痕盖上了枚活的印章。

    “明天端午。”她把蒲扇递给我,“你去挂篮子。”

    “挂哪儿?”

    她抬手,指向西屋门楣——那里空着,光秃秃的木头暴露在日头下,显出岁月啃噬后的淡黄色纹理。

    “就挂那儿。”她顿了顿,目光扫过我膝头摊开的笔记本,扫过那几张泛黄的股票凭证,最后落回我脸上,眼神清澈得如同山涧初融的雪水,“篮子要你自己编。蒲草,后山坳有。红纸,小卖部买。字……”

    她伸出手,食指在我掌心缓缓写下两个字,力道轻而稳,像春耕时犁开第一道垄沟:

    “源丰。”

    笔画收尾处,她指尖微微用力,仿佛要把这两个字,连同三十多年未出口的话,一同按进我的皮肉里,长成新的骨头。

    我低头,看着掌心那两个湿漉漉的字迹,它们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皮肤吸收,边缘渐渐晕开,化作淡青色的印记,与艾草汁液凝成的薄膜融为一体。

    风大了些,吹得榆树叶哗哗作响,也吹得西屋门楣上那截裸露的木头,发出轻微的、类似叹息般的共振。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

    因为猎场不在山里。

    在每一根被风弯折又挺直的蒲草里,在每一张被岁月漂白却始终未破的红纸里,在每一次看似徒劳的挖掘里——

    在那些你以为早已腐烂、实则深埋地底静待破土的根须里。

    我合上膝盖上的笔记本,把那张写着“源丰”的信纸仔细叠好,放进胸前口袋。那里紧贴着心跳的位置,纸页薄而坚韧,像一枚尚未孵化的种子。

    王三喜不知何时已起身,正蹲在榆树根旁,用小铲子小心挖开浮土。他挖得很慢,动作轻柔得像在触碰婴儿的额头。片刻后,他直起身,掌心里托着一小块暗褐色的泥土,土块中央,静静卧着三粒饱满的、泛着油润光泽的黑色种子。

    “天麻籽。”他把种子放在我摊开的掌心,“野生的。大巴掌爷当年埋的。他说,药性最好的天麻,根扎得最深,可籽,偏偏要晒得最透。”

    我握紧手掌,感受着三粒种子硌着掌纹的微痛。

    远处,山脊线在正午阳光下泛着青灰的光,像一道尚未愈合的旧伤疤。可就在这道疤痕之下,有蒲草正悄然拔节,有艾草静静凝露,有天麻的根须在黑暗里无声蔓延,向着更深的地心,向着更远的光源。

    而我的猎场,刚刚开始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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