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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 第七百五十九章 .赵家帮第一届参王大会(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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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有财的厨艺真不是盖的,今天这顿午饭的食材,不如昨晚赵军在乾隆大酒店请客那顿。

    可赵有财张罗的这桌酒菜,滋味比昨晚那桌还要对胃口,客人们吃得尽兴,一眼便能瞧出来。

    乾隆大酒店的厨子都是...

    我蹲在老林子深处的鹰嘴崖底下,手里的猎刀一下下刮着桦树皮,刀刃刮过树皮的“嚓嚓”声在寂静里格外清晰。山风从北坡卷下来,带着湿漉漉的苔藓气和一丝若有若无的腥——不是血味,是鹿膻,混着初夏刚冒头的蕨菜嫩茎被踩断后渗出的微涩汁液。我抬头,鹰嘴崖的岩壁上还留着昨夜那场暴雨冲刷出来的几道灰白水痕,像几道没愈合的旧伤。

    手机在裤兜里震了第三回。我没掏。屏住气,耳朵往左偏了半寸——五十步外,灌木丛里有枝条折断的轻响,极细,像蛇尾扫过枯叶。不是野猪,太轻;也不是狍子,狍子惊了会炸毛狂奔,带起整片蒿草哗啦作响。这是鹿,而且是公鹿,步子压得低,蹄尖刻意避开碎石,走的是老道,熟门熟路。

    我慢慢把刀插回鞘,手指捻起一撮刚刮下的桦树皮碎屑,凑到鼻尖。潮气重,但树皮内层泛着淡青,说明这棵树活了至少三十年,根扎得深,荫蔽好。鹿爱在这种老树底下蹭角、打滚、卧憩。我往后退半步,后背贴上一棵歪脖松,树皮粗糙硌着脊梁骨,凉意顺着衣料钻进来。眼睛却没眨,盯着三棵并排的山丁子树中间那片稍矮的蕨类丛——那儿的叶子边缘有新折的锯齿口,叶脉断口处渗出的汁液还没干透,亮晶晶的,在斜射进来的光柱里像撒了一把碎银。

    来了。

    一道棕影从蕨丛左侧闪出,肩高比我膝盖略高,脖颈肌肉绷成流畅的弧线,头顶那对刚褪尽绒毛的幼角还没分杈,但角基已鼓起硬棱,像两枚裹着暗褐色皮鞘的匕首。它停下,鼻翼翕动,朝我这边抽了抽,又猛地甩头,喷出两股白气。不是闻到了我,是风向变了,山坳那边飘来一股焦糊味——有人在三十里外的二道沟烧荒。

    我拇指顶开猎刀鞘口,没拔刀,只是让刀柄稳稳卡在掌心。这鹿不跑,它在等。等风再转,等那股烟味散开,等它认定安全。山里的生灵都懂,真正的危险从不靠气味预告,而是先静,再快,快得连影子都追不上。

    可它没等到风转。

    崖顶传来一声极短促的“咕——”,像石头滚落又突然被捂住嘴。是红隼。这鸟只在发现大型掠食者时才发这种警哨。鹿瞬间炸开,后腿蹬地,整个身体拧成一张拉满的弓,朝着与烟味相反的方向猛蹿。我动了。

    不是追,是截。

    左脚蹬松软腐叶,右膝压低擦过地面,身体前倾,耳中全是自己血液奔涌的轰鸣。三十步,二十步,十五步——它跃过倒伏的云杉,我踩着树干横截面借力腾空,靴底刮下簌簌树皮屑。它落地时前蹄打滑,右肩往下一沉,我右手已扬起,不是刀,是一小团揉紧的桦树皮渣子,“啪”地甩在它左眼上方三寸的皮毛上。

    它猛地顿住,甩头,惊疑不定地回头。

    就这一瞬。

    我左手从腰后抽出个青灰色布袋,袋口用麻绳系着,解绳时拇指指甲刮过粗粝麻线,发出细微的“嘶啦”声。袋子里是昨儿傍晚熬的鹿茸酒渣混着晒干的刺五加粉,加了点蜂蜜调和,气味甜中带苦,苦里泛香——鹿枪的老方子,专诱公鹿发情期前的躁动。我把布袋口凑近它鼻尖,没靠近,就悬在半尺外,任那气味丝丝缕缕飘过去。

    它鼻孔张大,喉结上下滚动,尾巴尖开始小幅度摆动。不是怕,是馋,是本能被勾起来了。山里的鹿见过人扔吃的,但没见过这种味道——不像盐粒的咸腥,不像玉米的甜腻,是种它骨子里认得、却几十年没再闻过的气息,像它爷爷辈在原始林里舔舐过某块含矿岩石的味道。

    我慢慢蹲下,把布袋放在地上,往后退开三步,双手摊开,露出空空的掌心。它往前挪了一小步,鼻尖几乎碰到布袋麻布,忽然又停住,耳朵转向东北方向。那边传来枯枝被踩断的“咔嚓”声,比刚才重,带着人踏进林子的节奏感——不慌,但笃定,每一步都踩在腐叶最厚的地方,不惊鸟,不扰蛇,是猎人走路的法子。

    鹿倏地转身,鬃毛乍起,四蹄刨地,眨眼就消失在密不透风的榛柴丛里。我弯腰捡起布袋,麻布上沾了点它鼻尖蹭出的湿润汗渍,温热的。我把它重新塞回腰后,拍了拍裤腿上的泥,这才掏出手机。

    屏幕亮起,是“鹿枪堂主”的未接来电,三个。下面还有两条新消息,一条来自“大裤裆长老”,字迹潦草:“老弟!参须泡的酒你试了没?我昨儿夜里…咳…跟老伴儿下棋,连赢七盘!她输急了把棋盘掀了,说这酒邪性!”另一条是“山参组”的群公告,红色感叹号:“紧急通知:6月8号凌晨三点,长白山西南麓红外相机拍到疑似野生梅花鹿群迁徙影像,数量约17头,其中含两头带角幼鹿。坐标已发定位,各小组速报备进山路线!重复,此为一级响应,禁止单独行动!”

    我盯着“17头”三个字,指腹无意识摩挲着屏幕边框。昨儿在鹰嘴崖西坡,我亲手埋了三支新采的野山参,参龄都在六十年以上,参体饱满,芦碗清晰,按老规矩,埋参要用百年松针铺底,再覆上原生腐殖土,最后在参坑东南角压一块青苔斑驳的鹅卵石——那是山神的记号,也是给后来人的界碑。可今早巡山路过,那块鹅卵石不见了,土层被新翻过,松针堆在坑沿,像被人匆忙扒拉出来又胡乱盖回去的。参还在不在?我不知道。但有人比我更早摸到了鹰嘴崖的根脉。

    手机又震,这次是语音通话请求,头像换成一张泛黄的老照片:穿黑棉袄的老头坐在炕沿,手里捏着半截鹿角,笑纹深得能夹住蚂蚁。备注名还是“大裤裆”。

    我划开接听,没说话。

    听筒里先传来一阵粗重的喘息,像刚扛完两麻袋苞米,接着是“噗嗤”一声,仿佛有人往火堆里啐了口痰。“小子,”老头声音沙哑,却像钝刀刮铁,“你昨儿埋参,埋在‘龙脊线’第三道褶子上了吧?”

    我喉咙发紧,没应声。

    “啧,”他拖长音,唾沫星子似乎要溅到话筒上,“龙脊线是山脊的命,褶子是命上的结。结没解开,参就活不成。你埋得再深,土再肥,它吸的不是地气,是死气。”他顿了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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